国有资产管理处是学校采购和资产管理的主管部门,在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,主要负责政府采购和招投标、资产配置、资产调配、资产维修维护、资产处置、资产清查等方面的工作。
一、职能
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,围绕学校中心任务,开展全校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及资产管理业务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、采购工作、资产管理工作,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设备设施保证和支持。
二、主要职责
(一)贯彻执行国家、省和上级部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、招投标等法律法规和政策,维护学校合法权益;结合学校实际,制订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具体管理办法。
(二)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综合管理工作,监督国有资产的合
理配置和节约使用。
(三)负责学校资产的产权管理、账卡管理、清查登记、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;负责学校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实施工作,对国有资产实施动态管理,负责学校国有资产账、卡的建立。
(四)负责办理学校国有资产配置、入账、调配、处置等事宜。
(五)负责对外投资、出租、出借等事项的审核、监督。
(六)负责对学校存量固定资产的有效利用、增量资产的合
理配置和对大型仪器、设备等资产的共享、共用进行监督。
(七)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校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、考
核等工作。
(八)负责学校土地证、房屋不动产登记证办理。
(九)建立学校资产全过程管理巡查制度,采取定期或不定
期巡查方式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。
(十)负责学校招标、政府采购工作的组织和管理。
(十一)完成校党委行政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三、联系方式
电话:(0851)88925347
传真:(0851)8892 8643
邮箱:3971933166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