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贯彻执行省、市房改精神,落实房改相关工作。
(二)负责校内土地的使用、管理和资料建档工作。
(三)负责学校公租房、周转房等公用房资格审定、租赁、调配、租金核定、资料整理、微量维修工作。
(四)负责学校公房《不动产登记证》的办理工作。
(五)负责学校经营性服务用房合同管理工作及其它服务性用房、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的监督管理工作,负责办公用房标准核定、监督管理工作。
(六)负责学校土地边界、围墙的巡查工作。
(七)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做好对办公用房的安排及调整工作。
(八)建立产权及相关合同管理台账,并做好档案收集和归档、移交工作。
(九)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